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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作聪明替被执行人转移财产 弄巧成拙妨碍公务被依法拘留

  发布时间:2017-07-14 15:52:52


    2016年8月16日,王某申请执行龙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在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立案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龙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并拒绝申报财产。2016年12月7日,汝州市人民法院因龙某拒不申报财产,又不履行义务将龙某司法拘留15天,但被执行人依然不予履行。2017年7月12日,汝州市人民法院依法搜查龙某家,并当场扣押了电动车两辆。2017年7月13日上午,案外人孙某到汝州市法院声称汝州市法院扣押龙某电动车有一辆是他临时搁在龙某家的;并提供了出厂合格证和保修单。执行法官在询问过程中发现案外人孙某自述买车时间为2016年3月,但合格证显示该车出厂时间为2017年3月。后经进一步询问案外人孙某承认了与被执行人龙某之妻李某串通,想替被执行人龙某要回电动车的事实,并当场承认了错误,但其已构成妨碍执行公务,汝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其拘留15日。孙某后悔不已。

责任编辑:杨松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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