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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人民法院三项措施不断推进交通事故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7-02-24 16:34:22



    面对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复杂性、多样性及涉案双方当事人大多遭受重大损失矛盾难以化解、审理周期较长等难题,汝州法院成立交通事故审判庭,积极探索,繁简分流,深入推进多元化解、审理裁判方式改革、送达方式改革“三项举措”,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审理质效大幅提升。2016年共受理案件857件,审结812件,结案率为94.75%,服判息诉率为94.46%。

   一是协调联动,多元化解纠纷。建立交通事故案件“一站式”服务平台,行政调解、民间调解、诉讼案件立案、审理均可在事故科办公楼完成。加强与辖区交警队、社会法庭、人民调解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及村民委员会协调联动,邀请公安民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深入开展诉前、诉中调解和判后答疑释法等工作1200余人次,着力搭建交通事故案件快速化解矛盾纠纷的平台。重大疑难案件,审判庭、交警队、社会法庭共同“会诊”,法官、民警、人民调解员联合办案,60%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通过行政调解和民间调解处理;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全年司法确认调解协议198份。

    二是繁简得当,不断提升审判效率。根据案件类型,全力做好系列案件分流、关联性案件分流工作,因同一事故引发的诉讼由同一审判组织办理。充分发挥程序繁简分流在审判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正确适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结各类案件521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60.79%。坚持调解优先原则,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48人次,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801件,调解结案292件,案件陪审率为98.74%,调解率为35.96%。推行裁判方式改革,对事实简单、给付项目明确的案件试行表格式判决书,当事人反映良好。

    三是改革创新,推进送达方式改革。强化电子送达在程序的应用,在应诉手续送达、证据质证、裁定送达中推行微信、微博、QQ、电子邮箱送达,建立案件当事人微信群,一案一群,增加交流沟通途径,切实减少诉累,深受当事人欢迎,审判时限平均缩短7个工作日。与公安交警大队达成共识,对双方争议较大的案件,试行诉前送达地址确认制度,在事故科处理时就由各方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提高送达效率,2016年共在诉前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212份,送达时限平均缩短4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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