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8月29日,位于汝州市广育路108号,现有10个内设机构和4个派出法庭。
主要职能: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汝州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再审案件;依法审理由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司法鉴定权、司法决定权;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指导基层民调组织工作,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等。
汝州市人民法院近年平均收、结案件数量达到两万起左右,案件量占平顶山市两级法院案件总量的四分之一左右,综合质效连续8年在平顶山市10个基层法院中位居第一,在全省164个基层法院中名列前茅。
近年来,汝州市人民法院先后荣立集体一等功一次、集体二等功二次,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工作成绩优秀基层法院”“结案数过万件且审判质效较好法院”“信访维稳先进集体”“涉农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试点工作先进单位”,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法警队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少审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钟楼人民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被中共河南省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