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日,结合本院案件多,当事人成分复杂等特点,汝州市法院决定由法警大队抽出精干人员组成巡逻中队,正式上岗工作,与已建立的当事人安检通道“一动一静”,有效避免了有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不良事件的发生,确保了法院机关安全,确保了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有序地开展。
该院要求:一、每天定期巡逻三次,每次出警人数不低于4人,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开展巡逻,巡逻人员要求携带电警棍、催泪瓦斯、急救包等装备,以随时应付突发事件;二、全面巡逻,按时间、按地点、按楼层巡查,立案大厅、审判法庭等外来人员密集场所被列为重点,加强防控,严加防范,发现可疑人员及时盘问,发现违禁物及时收缴,遇到突发事件要先行稳控,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做进一步处理;三、要求巡逻中队人员树立为民意识,坚持服务群众为宗旨,及时对老弱病残等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帮助。
巡逻中队上岗以来,有效避免、清除了安全隐患3起,制止在办公区聚众哄闹事件2起,处理双方当事人高度对立群体性事件1起,为行动不便当事人提供帮助10次,导诉3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