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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人民法院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04-11 09:05:28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人民法院机关有21个内设机构,3个派出法庭,主要工作职责是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汝州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受理不服本院裁判生效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予以再审。依法审理由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司法鉴定权和司法决定权。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对汝州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组织专业培训;按照管理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开展法院自身的监察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指导基层民调组织工作。管理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组织人民法庭建设。完成由汝州市人民法院承担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人民法院编制176人;其中:行政编制124人,事业编制52人,在职149人,离退休45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汝州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受理不服本院裁判生效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予以再审。依法审理由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司法鉴定权和司法决定权。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对汝州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组织专业培训;按照管理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开展法院自身的监察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指导基层民调组织工作。管理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组织人民法庭建设。完成由汝州市人民法院承担的其他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度市人民法院共安排收入预算27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74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度市人民法院共安排支出预算27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74万元。

    2017年度市人民法院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92万元,占36% ;商品和服务支出29万元,占1%;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143万元,占5.2%;项目支出1610万元,占58%,主要项目是:编制数人均办公经费1.6万元、司法体制改革中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案件证人出庭作证费用、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社会法庭及其辅助人员运行经费、(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豫财政法[2016]72号提前下达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预算指标、2017年度服装款、执法办案补助支出、2016年下半年加班补贴、书记员工资、2017年度全年加班费。

责任编辑: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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