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4日上午10时,汝州市小屯镇两个当事人崔某某在其委托律师袁某某的陪同下带着一面火红的锦旗来到汝南法庭,满面笑容,只见红色锦旗上“秉公办案 情连百姓”八个大字,把法庭门口的法徽映衬的更加熠熠发光。被告苏某某及委托律师李某某也刚好也到法庭送交调解案件履行款,看到此情景,原被告都表示很感谢汝州市人民法院汝南法庭,共同在锦旗前合影留念。
原来,送锦旗的是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原告崔某甲的父亲,原告崔某甲系汝州市小屯镇人,与被告苏某某于2015年6月经人介绍认识并订婚,后因性格不合,原被告终止恋爱关系,原被告双方在退婚后因为彩礼问题一直闹矛盾,在乡里闹得沸沸扬扬,返还彩礼问题一直达不成一致意见,无奈原告诉至法院。
4月13日,该案经汝州市人民法院汝南法庭开庭审理,开庭前承办人朱晓雪再次耐心调解,考虑原被告之间财产纠纷数额不大,但矛盾僵持时间长,情绪大等因素,先让双方委托律师进行发言,进行证据和案情分析,消除其对抗情绪。考虑到传统习俗和乡规民约,原告提出分手对被告感情上造成一定的消极影响,又通过原被告之间的媒人王老师、人民陪审员冯小强进行劝说,双方子女都要继续找对象,没有缘分就应该好聚好散,王老师运用很多典故也让这场调解更像是一个道德课堂,双方沟通顺畅,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近年来随着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仍然呈上升趋势,尤其是在偏远农村地区,彩礼数额越来越多,随着恋爱关系的结束,不可避免的出现彩礼退还的纠纷,这类案件当事人看似两个人,往往牵连两个家庭的亲朋好友,容易激化矛盾,我院在处理该类纠纷时以调解为主,以化解矛盾为中心,使案件在处理同时修复乡邻关系,同时该类案件在调解不成时,应该依法判决,通过司法裁判文书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和婚姻观,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