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0日下午,汝州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西庚带领审管办、监察室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对执行局、交通事故审判庭、汝西法庭、汝北法庭、汝南法庭就办案质量检查自查阶段开展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
经检查,发现各庭均能做到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且根据自己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自查计划,建立自查台账,填写案件自查表。其中,执行局的自查工作进展比较迅速,自查工作进展已经过半,并能够严格按照一案一表的工作方式开展自查工作。交通事故审判庭的各个审判员办公室均张贴的有本部门的自查工作安排表,并且针对每次庭内自查工作会议都有详细的工作记录,庭室各干警能够坚定的遵循安排表上的日期有序推进自查工作。
检查结束后,杨西庚副院长强调,各庭室和干警一定要高度重视此次人大办案质量检查活动,要严格按照人大及我院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同时,各部门要制定明确的自查计划,以工作计划与实际工作开展相结合的方式方法进行自查,功夫要下到平常,要从细节着手,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进行整改,确保办案质量检查活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