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6日,汝州市人民法院院长杨长坡利用中午时间加班在该院四号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本案原告张某某诉称,被告陈某某因做生意和家庭所需于2016年10月20日向原告借款15万,并于当天出具借条一份,当时双方口头约定月利率为2%,借期三个月,后借款到期后被告分文未还,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也拒不还款。被告陈某某辩称借款15万属实,双方也确实口头约定了月息2分,但现在因资金周转困难,希望原告能给被告延长偿还时间。最初,原被告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原告一直要求被告必须一次性偿还所有欠款及利息,被告则称没有能力一次性还清,希望能分期偿还,双方互不让步,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杨长坡院长根据案情,运用法律、结合情理,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努力寻找案件调解的突破口和双方利益平衡点。
下午一点左右,双方当事人在杨长坡院长的主持下,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法院加班制作出调解书并送达了双方当事人,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