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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法院四项机制扎实推进联络督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07 10:28:02



     联络督查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听取民意、接受监督、获得支持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汝州法院办公室把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作为推动该院科学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2017年元月至今,汝州法院联络督查工作紧紧围绕审判执行工作中心,不断创新联络督查工作方法,积极发挥联络督查工作职能,为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上级单位督办交办的40起案件办理率和代表委员见面沟通率、办结率、答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一、突出联络地位,注重工作水平提升。该院利用各种机会、场合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一是理清思路,紧抓重点,确保与代表委员无缝沟通。2017年,汝州法院共2次邀请50余名省、市代表委员莅临该院机关、人民法庭以及社会法庭视察工作、进行座谈。共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旁听11起案件的庭审23人次、见证执行14人次,5次邀请21名被该院聘为廉政监督员的代表委员到法院视察工作。发送短信42条彩信11条、通报法院重大事项3次,主动走访代表委员50余人次,召开座谈会10余次,征求意见建议6条。二是抓好“两会”平台,提高联络效率。汝州市“两会”期间,该院干警深入各代表团,向人大代表发放了《征求意见表》,集中收集整理对法院审判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归纳梳理,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

     二、健全督查机制,完善责任落实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是有效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因此,汝州法院着力健全机制,狠抓程序规范,明确责任分配,切实抓好上级机关和领导重大决策、交办、督办事项的督促落实。对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根据党组意图,及时拟定督促检查方案,组织专门班子,跟踪决策落实的进展情况,把督促检查贯穿于决策落实的全过程。对上级交办督办案件,按照“收、呈、转、办”的流程,做到即交即办、全程跟踪、限时完成、及时反馈。由部门负责人为督查联络工作责任人,凡在工作中涉及有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主动与联络督查办公室联系,构造联络督查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三、狠抓督办工作,缩短办案时限。该院重视代表委员关注案件及交、转、督办案件工作,由院长批示,明确主管领导、承办部门领导和具体承办人的责任和办理要求。切实做到“定承办人员、定办理方案、定结案时间”,针对重大案件,由院长或分管领导亲自督办、限期办结,实现“件件有着落,案案有回音”。在办理过程中,缩短办案时限,提前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案件办理任务,加大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同时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所有关注案件在答复前,均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对上级交办的案件,特别是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综合性的疑难复杂案件,切实加强指导,既掌握了案件的办理情况,又实现了工作指导。

     四、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为使督查工作全程留痕,该院办公室制定《上级交办案件督办催办函》,在案件办案周期内,督查员对案件承办人每五天进行一次催办,并当场填写催办函,双方各执一栏存档留痕。该措施既提高案件承办人的积极性、缩短办案周期,又间接减少督查员的工作失误。建立联络督查会议制度,每月月初由分管院领导对上个月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活动,党委、人大和上级法院交办的案件办理情况,群众来信举报办理情况等进行通报,总结成绩,交流经验,落实奖惩,推进工作。

责任编辑: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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