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直接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的大量出现,关心、关爱“三留守”人员,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问题,对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尤为重要。为此,汝州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及“三留守”人员的各类案件,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切实维护“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一,对涉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四优先”: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困难的“三留守”人员免交诉讼费用,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对“三留守”人员的救济功能。
第二,多次组织法官走进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家中,开展巡回审判、法律咨询等活动,提高农村三留守人员的法律意识,强化其自身保护意识。
第三,通过设立、完善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对涉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实行专人负责,积极建立法院与学校和行政村的长效互动机制,通过法官送法进校园、送法进农村等活动,建立形式多样的“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机制。
2017年以来,该院共开展关爱“三留守”人员宣传活动三十多次,入村走访百余人,开展巡回审判五十余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和谐农村、平安汝州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