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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法院“2018春雷行动”之正月初六篇

发布时间:2018-02-21 21:52:06





   正月初六,春节假期的最后一天,早上七点汝州法院执行干警已在执行指挥中心集结待命。

   8点20分值班电话急促地响起,“家住焦村乡的被执行人侯某今天会在家,你们赶紧来一趟”,电话挂掉汝州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二庭庭长闫鹏飞带领执行快速反应中队干警立即出发。

   原告路某诉被告侯某农村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于2014年作出的民事判决:被告侯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偿还原告工程款8300元。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侯某拒不履行,经“四查”其名下没有财产,也没有找到其本人。

    此次行动中,执行干警先到的侯某家儿子家中没有发现被执行人,随后又立即赶往被执行人老宅,前后包抄将被执行人堵在被窝中,并依法对侯某采取司法拘留。侯某被拘留后还反复的说“我不就是欠了申请人几千元,你们法院还兴师动众来这么多人,不隔住……”

    9点40分我院执行干警又奔赴庙下乡薛庄村查找当事人举报的被执行人郭某,到达该村后,敲开被执行人家门向其家属讲明来意,经搜查被执行人不在家中,结果被执行人亲属薛某拒不配合法院调查,后经汝州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闫鹏飞耐心细致的向其释法明理,但薛某仍不配合并推搡申请人和执行干警,执行干警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带离执行现场,并依据《民诉法》之相关规定将其司法拘留。

    自春节假期“2018春雷行动”开展以来,7天的时间,汝州法院共出动警力100余人次,出动警车40余次。司法拘留18人,成功执结案件12件,执结标的额117余万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生效判决必须履行,法律尊严必须维护,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且长期外出躲避的被执行人,法院将会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加大执行,让老赖们无处可逃。春雷行动,我们还在继续!

责任编辑:杨松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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