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是农历正月十五,正是举家团聚共度元宵佳节之时,汝州法院的执行干警放弃与家人团聚,奋战在执行工作第一线。俗话说“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下午3点,汝州市法院院内,86名执行干警整装待发,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于占琦作了行动前的动员讲话,全体执行干警兵分三路吹响了“元宵行动”的号角。
执行三组在执行局长刘延斌带领下,直奔失信被执行人弋某家,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远遁新疆常年不在家,经人举报其今年过年回来了,执行干警赶到其家后,一举将其抓获。
随后,执行干警又赶赴汝南办事处下陈肖某家,将正在家睡觉的肖某抓获,肖某一案2015年7月立案执行,2017年12月19日因其拒不履行义务被汝州法院司法拘留,肖某在支付33万元案件款后,剩余案件款保证于2018年1月20日前还清,但时至今日仍未履行,此次是“二进宫”了。
申请人闵某请执行被执行人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宋某常年在外省务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其家中讲理说法,收效甚微。下午3点,执行局副局长闫鹏飞带领干警再次前往宋某家中并在该村显著位置张贴悬赏执行公告,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晚上8点钟,执行二庭干警收到消息,常年在外躲避执行的“老赖”陈某正在路边某饭店吃饭,干警们再次出发,将被执行人陈某抓获。
通过全体执行干警的努力,截止到3月3日上午11点,“元宵行动”共执结案件3件,执行到位案款17万元,张贴悬赏执行公告160余份,对9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
汝州法院利用元宵节这一特殊的时间节点再次集中出击,彰显了汝州法院誓将“老赖”抓获的决心和信心。“老赖”们不要心存侥幸,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过得了初一也难过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