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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帮我助 撤回起诉

  发布时间:2018-06-22 16:33:27



    “谢谢保险公司对我们一家的帮助,不再追偿垫付的赔偿款,也谢谢汝州法院的李法官对我进行普法教育,我一定好好干,争取早日脱贫致富”李某满怀激动的说,并流下了感动的眼泪。

    2013年1月12日,李某之子李某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在汝州市大峪镇下焦村上焦路段将行人焦某撞伤致死,后经汝州市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李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焦某不承担责任。后经调解,李某与死者家属协商赔偿其8万元,某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焦某家属各项损失85000元。支付后,某保险公司向被告李某、李某某起诉追偿垫付的赔偿款85000元。2018年4月4日案件受理后,汝州法院汝北法庭的李超法官冒着酷暑驱车20余公里山路到被告家给被告送达应诉手续,得知被告李某一家系汝州市大峪镇下焦村贫困户,李某和妻子身体不好,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李某某现在郑州上学,学费靠打工赚钱,之前事故中赔偿受害人的8万元借款尚没有还上。李法官把了解到的情况告诉原告某保险公司,后原告某保险公司表态:现在正是脱贫攻坚期,既然被告一家生活困难,尚没有脱贫,我们不再要求被告一家支付赔偿费用了,也算是为扶贫做点贡献吧,并撤回了起诉。

    李法官对被告一家又进行了普法宣传,要求其今后骑车上路一定遵守交通规则,做个守法的好公民,争取早日脱贫致富。

责任编辑:李岩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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