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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配合法院执行 超市购物遭拘留

  发布时间:2018-11-14 16:02:45



    11月12日晚,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牛振民带队将一直躲避在外的被执行人李某依法拘留。

    案件起因于2017年9月5日,郭某与汝州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诉至汝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某公司偿还原告郭某工程款29.5万元。后该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及法人李某仍拒不履行义务,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郭某于2018年1月26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要求其报告财产状况,尽快履行义务。但在法院限定的期限内,该公司某既不履行义务,也不报告财产状况,一开始以各种理由推脱履行义务,后来其法人干脆“玩失踪”。

    2018年11月12日下午下班时,申请人郭某提供线索称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正在超市购物,案件承办人牛法官便迅速组织五名干警将其抓获,并成功实施司法拘留,等待李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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