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日是第七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努力创建有序、畅通、安全、绿色、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12月2日上午,汝州法院党组成员车顺国、交通法庭庭长李亚芳带领交通法庭全体干警在市标文化广场开展了“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以“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紧紧围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条幅、文明交通劝导等形式开展生动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努力倡导全民抵制交通违法,社会协同管理,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活动中,共向市民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等小册子1000余份,并耐心解答了百余名市民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受到市民一致好评。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了全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为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奠定了基础,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