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下午,汝州市人民法院交通庭庭长李亚芳到汝州五高举办2018——2019学年上学期法制报告会,汝州五高全体师生参加。
李亚芳庭长从草莓成长的历程、自己孩子的教育经历、刘墉的“披着羊皮的狼”的故事说起,用鲜活的案例,幽默的语言,生动的现场演示,以案释法,依法论事,深入浅出的为同学们讲解了如何防范我们遇到的伤害,如何成为不欺负他人的人,如何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李庭长还特别向同学们强调了发生危险时,生命永远是第一位的,“存人失地,人地皆存”,遇事不乱,遵循三条自保原则:就事论事,见机行事,互相尊重。
李亚芳庭长在讲到一些案例的时候还邀请同学上台当面对话演示,亲身体验,赢得同学们的阵阵掌声。同学们感同身受,不仅明白了道理,更学会了处理危险的原则和方法。
虽然冷风阵阵,寒意侵人,但现场气氛活跃,报告会受到了同学们的热烈欢迎,大家都受益匪浅,不仅学到了法律知识,更增强了自保意识,提升了自保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