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汝州市法院坚持“廉洁、公正、文明、高效”的工作原则搞好司法技术工作,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受理各类鉴定案件863件,已结746件,有力地支持了本院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为了保证鉴定程序和结果的公正、权威、规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等规定,并结合本院实际,汝州市法院司法技术科起草了《汝州市人民法院统一对外委托和组织司法鉴定办法》,经院里批准以文件形式下发本院各庭室,明确规定了司法技术科办理对外委托鉴定、评估等工作的职责、程序,并严格执行;同时制作了《司法技术科工作制度》、《对外委托备选鉴定机构名单》等规章制度版面张贴在办公室,对司法技术科的工作流程公开,自觉接受当事人监督。
二、创新工作方法,实施流程化管理
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的案件,汝州法院实施流程化管理,从立案审查、立案登记、选择确定鉴定机构、移送鉴定机构、协助督促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送达鉴定结论、卷宗归档等进行明确规定,分段限期实施,各负其责,确保整个过程公开透明,让当事人在程序上感到公正,公平,减少当事人的疑惑,维护法院清正廉洁的形象。
三、便民利民,实施诉前鉴定
汝州法院司法技术科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诉前司法鉴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经院里批准实施。《细则》明确了诉前司法鉴定的程序,细化了司法技术科与立案庭等相关部门的职责,把原来诉讼中进行的鉴定、评估工作提到诉前进行,同时对诉前司法鉴定的受理、移送、委托的工作时间做出明确规定,以提高工作效率。实行诉前司法鉴定制度,通过司法技术部门与立案部门的诉前对接,将委托鉴定、评估的工作职能前移,减少了法官办案工作量,减轻了当事人诉累,缩短了案件审理期限,为当事人提供了方便快捷服务。
四、清正廉洁,确保案件鉴定质量
在委托评估、鉴定的活动中,司法技术科干警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等规定,实行公开、公平、择优、就近、回避的原则,警钟长鸣,筑牢廉政之堤,确保了每一起案件的鉴定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