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8日,在河南周口太康县城中心,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副局长郭志军的带领下,成功将涉案车辆扣押并开回。
2017年11月份,经汝州市人民法院调解,确定了赵某偿还范某借款的法律义务。该调解书生效后,赵某一直未主动履行其义务,范某无奈之下向汝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对赵某采取强制执行。在执行阶段,通过执行法官郭天立对被执行人赵某的调查谈话与明理释法,赵某与范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承诺按月偿还范某相关欠款。但直至2018年底赵某并未按和解协议主动按月还款,其行为已经严重失信于人于法,郭天立法官视其失信情节严重,决定对赵某采取进一步措施,在先期的调查中,赵某名下虽有一辆高档轿车并已被该案查封,但该车一直下落不明,无法控制。2018年12月,范某向郭法官提供线索称在河南周口一带发现了疑似赵某名下该车辆的踪迹,后经执行干警的确认,该车辆确系赵某下落不明的车辆,郭天立法官随即向郭志军副局长汇报案情及执行线索,郭志军副局长与郭天立法官商议并制定了周密的扣押计划,考虑到天将降雪的天气影响,定于雪前展开行动。
2019年1月8日早晨,郭志军副局长带领执行中队15人分成三辆车奔赴周口市太康县,途中不断与当地蹲守人员联系,实时根据车辆动向修改具体行动计划,根据该车辆活动规律预测路线,对其跟踪拦截,最终于午后时分成功拦下该车辆,执行组顾不上吃午饭,立即出示扣押手续,成功劝阻该车当天驾驶司机的阻拦,将车辆成功带离城区,归程时已是下午三点有余,执行中队简单在高速服务区吃点泡面,在雨雪天气来临之前将车辆顺利开回。
范某看到扣押车辆被成功开回,激动地握着执行干警们的手说:“真是理解你们执行人员的工作不容易,为了人民的法律权益得到落实,你们千辛万苦,真是维护公平正义神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