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1日上午,宝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徐长星带领该院交通庭、信息技术室负责同志,在汝州市法院党组成员车顺国陪同下,莅临该院交通事故庭及诉调对接工作站,交流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工作及道交一体化工作。
汝州市法院交通事故庭负责同志详细介绍了道路交通审判流程及诉前鉴定、微信质证、表格式裁判文书等经验做法;诉调对接工作站人员演示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诉前调解平台的具体使用流程和方法。双方就开展“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宝丰县法院副院长徐长星对汝州市院交通庭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先进理念及取得的工作经验给予了高度评价,表示值得借鉴。汝州市法院党组成员车顺国指出,汝州法院作为河南省法院系统道交一体化的改革试点,通过此次交流也从宝丰法院学到很多好的做法,有利于向前探索,希望以后多交流,相互学习,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