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2日,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快速出击,在下班后的三个小时内对两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依法予以拘留,有效维护了司法公信力。
玩起“躲猫猫”,被拘留悔恨已晚
临近下班,执行法官李小强还在忙碌着,突然接到当事人高某举报,发现被执行人赵某踪迹,李法官当即带队前往。赵某因民间借贷案件被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其应偿还高某欠款8.5万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人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赵某,但其电话不接;到其家中,却被邻居告知其经常不在家中。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赵某在某一工地内被执行法官找到,后将其带回法院依法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无处藏身被发现,借钱不还被拘留
同样在临近下班的时候,常占伟法官接到当事人举报,称发现被执行人在家,居住在杨楼镇的刘某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当事人。2017年底刘某因养鸡购买饲料欠王某2.7万元,欠条出具后,被告刘某至今未还。该案经审理,刘某应偿还王某借款及利息、案件受理费等共计2.7万元。刘某未在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常法官带队到达刘某家后,刘某玩起躲猫猫,执行干警四处寻找无果,最终在其家中厕所后门发现刘某。刘某因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决定对其处以拘留十五日。最终将两名被执行人送进拘留所已将近八点,执行干警快速出击,在三个小时内连续拘留俩被执行人。
法官寄语:
临近年终岁尾,欠钱不还无益于安心过年,依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失信行为,被执行人必将自吞苦果。拘留十五天后,该还的钱仍然要还,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会面临更严厉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