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上午,汝州市人民法院召开内设机构改革工作会,顺利完成了内设机构的改革工作。
汝州法院按照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积极推进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贯彻精简效能、服务审判、依法设置、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将原来的21个内设机构精简为10个,其中审判业务机构7个,非审判业务机构3个。
会上,汝州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亓建文宣读了《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汝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长坡指出:扎实推进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人民法院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司法服务的必然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严肃政治纪律,不折不扣、不讲条件、不搞变通的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圆满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
他指出,这次内设机构改革和人员整合、调整是院党组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要求,经过充分的论证调研做出的决策。通过科学设置审判团队,重组和优化现有审判资源,简化办案层级,完善运行机制,着力提升整体工作效能;通过设置专职党支部书记,推进党建规范化,着力提升团队组织力和战斗力。这次改革,得到了上级法院和市委的大力支持,落实了保障措施,全院干警要服从安排,扎实工作,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以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精神,推动汝州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