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驾驶员队伍管理,确保行车安全,增强服务保障意识,5月20日早上7:20时,汝州市法院召开安全行车和驾驶员作风纪律整顿专项活动动员会。会议由综合办公室主任王勇慧主持,车辆管理负责人蔡建川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蔡建川传达了平顶山中院安全行车会议精神及《在全市法院开展安全行车和驾驶员作风纪律整顿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对本院车辆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是严格人员管理。工作日和节假日值班期间,驾驶员必须在岗,做到随叫随到。二是提高安全意识。驾驶员行驶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车安全,本院安装的车辆管理系统会实时监控行驶情况。三是由各部门按规定申请用车,司机凭派车单出车,执行局和派出法庭的车辆下班后必须停放在院内。
王勇慧强调,各部门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中院专项活动方案,不打折扣地落实各项规定和要求,为审判执行部门搞好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