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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法院五项措施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9-06-05 17:03:25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届省纪委四次全会、九届平顶山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根据汝州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工作安排,汝州法院运用五项措施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办公室负责牵头、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实施,做到组织保障有力。

    二是召开工作动员会。在全院范围内召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明确工作开展的范围、时间节点及工作方式。院纪检监察部门召开“小金库”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工作部署会,确定监督检查的范围,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坚决查处私设“小金库”行为。

    三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相关部门针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并本着“边自查边整改”的原则,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

    四是开展全面监督检查。院纪检监察部门听取相关部门关于对自查自纠工作的汇报,并开展全面监督检查,致力于发现自查整改中出现的弄虚作假、顶风违纪、拒不纠正、打击报复举报人等违纪违法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五是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检查。市专项治理检查小组对我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我院如实汇报工作落实情况,认真听取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及时贯彻执行。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着力构建“小金库”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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