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监督检查组工作方案》的要求,2020年2月12日上午,汝州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崔光辉带领院综合办公室纪检团队对院机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在法院门岗,法警大队的两名法警对进院人员进行逐个登记、逐个测量体温,确保体温正常方可入院工作。确需开庭安排到北门岗楼上的3号审判庭作为开庭场地,通过进行对审判庭严格消毒、对当事人进行严格的体温测量、详细登记、填写承诺书等工作后方允许到审判庭参加庭审调解。
在院机关办公楼,后勤工作人员已对公共区域卫生进行了清扫、对公共区域、干警办公室进行消毒,特别是对高频接触部位如门把手、卫生间水龙头等疫情关键点等坚持每天不定时多次消毒,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在综合办公室,按市委、市纪委等上级部门要求,综合办已安排部署对各部门离开汝州返回人员进行严格登记并要求自行隔离7至14天、对是否接触武汉等五类疫情严重地区人员进行摸底排查,并统一汇总上报;实行离开汝州进行审批制度,各部门每天对本部门人员当天外出、体温测量、值守等情况进行统计,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综合办公室。
在各业务庭室,通过对综合办公室、刑庭、行政审判庭、诉讼服务中心等部门的检查,各部门干警对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都比较重视,对防控知识比较了解,在岗人员均佩戴有口罩,未发现办公室有超过三人以上办公、扎堆聊天等情况。同时从节后2月3日上班开始机关食堂已暂时关闭,从源头上控制多人聚众现象的发生。
通过督查,我院干警精神状态良好、疫情防控措施到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纪检组长崔光辉指出,全体干警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服从防疫大局,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全力保障干警、来院当事人的安全及法院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