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8日,汝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充分利用“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高效审理了3起刑事案件。
一、刑事审判战“疫”,法官在线审案
2月18日上午,汝州法院5号审判庭内,互联网远程庭审系统准备工作稳步就绪,信息中心工作人员一案一输码,在法官和技术人员的安排下,公诉人、被告人均完成线上登录。
9点45分,法槌声响起,庭审准时开始。承办法官王晓辉按照预先安排的操作步骤进行网上开庭,公诉人线上宣读起诉书,王晓辉法官完成身份核实、告知诉讼权利和义务、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在1个小时内顺利审理完该案件。
据悉,本次审理的案件为2月17日受理的认罪认罚简易程序案件,案由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按照法律规定应在二十日内审结。疫情当前,为减少人员聚集,保障当事人权利,刑事审判庭决定采取“云开庭”模式审理。刑事审判庭庭庭长刘学彬带领干警在立案后第一时间梳理新收案件情况,做好节点任务提示。随后庭内讨论确定集中开庭案件清单,协调公诉机关、被告人确定开庭时间,同步报送相关部门。一系列准备工作随即紧锣密鼓地铺开:刑庭干警们送达起诉书、申请法律帮助、预定开庭系统,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做培训、调信号、测设备,书记员全力保障配合……事务工作虽琐碎繁杂,又进行得妥帖有序。
二、法官“远程对话”,转变庭审模式
“疫情期间,今天我们利用信息化技术进行开庭,被告人李某,我是法官李超,由于疫情防控,现在对你进行远程提讯”。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庭审当天公诉人和被告人均未出现在审判庭里,而是在审判庭的液晶屏中,与法官“远程对话”。汝州法院刑事审判庭李超法官正在运用“云庭”的方式开庭审理一起交通肇事罪刑事案件。
该案受理后,由于被告人居住地在鲁山县,受疫情的影响,短期内不能来到汝州法院开庭。承办法官李超法官告知当事人,特殊时期,为减少人员聚集,可以通过远程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控辩双方对该方式均表示同意。庭审前李超法官指导双方通过小程序,接入庭审视频,在检察院办公室的公诉人与取保候审在家的被告人各自用手机与庭审现场实现无缝对接,庭审期间画面清晰,顺利进行了身份核实、告知诉讼权利和义务、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程序。同时,公诉人与被告人在手机上对庭审笔录进行了电子签名。
三、法官轻伤不下火线 ,利用“云法庭”审案
邵存霞法官受理的一起苏某盗窃一案,因疫情的影响,被告人苏某不能出村,其远在许昌的辩护人因疫情也在家中。2月17日,邵存霞法官及时通过电话联系到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向他们发放了会议码及链接,约定2月18日进行网上开庭。2月18日早上,邵存霞法官在上班途中不慎被一辆汽车挤伤小腿,为了遵守开庭的约定,她没有任何停留,一瘸一拐赶到法院,详细指导被告人利用手机进入庭审系统,辩护人孟律师、公诉人分别在其家中、单位用手机进入庭审系统,邵法官强忍小腿的疼痛,认真核对当事人身份,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被告人、辩护人通过电子签名对笔录进行确认,整个庭审圆满完成。
疫情期间,汝州市人民法院一手抓疫情防控工作,一手抓审判执行业务,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引发可能的疫情扩散风险,又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网上庭审常态化、规范化、智能化。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