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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百姓 执法为民

  发布时间:2020-03-20 16:45:26



    3月19日上午,当事人张某将一面绣有“心系百姓、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汝州市人民法院刘兵伟法官手中,感谢法院情系百姓,执法为民。

    2018年7月25日,原告张某驾驶重型半挂车沿连霍高速由东向西行驶时,因被告肖某驾驶重型半挂车与其驾驶的车辆发生追尾,造成原告张某严重受伤,以及高速公路设施不同程度受损。此后,保险公司在支付了原告张某部分医疗费后,由于对其他损失未予赔偿,双方发生纠纷。原告张某遂将被告肖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肖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继续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00余万元。

    2019年8月13日,汝州法院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最终判决被告肖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赔付原告张某共计1022516.85元。当承办法官刘兵伟告知原告张某的赔偿款已打到指定的银行账户中时,原告张某来到法院,拉着刘兵伟法官的手,连声道谢,并将一面锦旗赠予法院。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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