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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法院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讨论“三个规定”   筑牢廉洁司法防线

  发布时间:2020-05-12 11:50:38





    为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廉洁公正司法,防止内外部人员插手干预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交往,汝州市人民法院研究制定《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专项整治活动》,对“三个规定”进行专题部署。5月11日下午,汝州法院党组中心组对“三个规定”再次进行专题学习讨论,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杨长坡主持,全体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崔光辉领学了中办国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两高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随后,汝州法院党组围绕以张坚案为典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和“三个规定”开展集体研讨式学习。在集中学习中,各班子成员分别就“警示教育”和“三个规定”的学习心得作了交流。

    会议强调,一是充分认识到“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三个规定”是从外部和内部建立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和隔离带,是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防止司法不廉,防止审判权滥用、误用的重大制度保障,是对广大审判人员依法履职的关心爱护,要切实增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正在开展的《执法司法规范化专项检查工作》、《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活动》,扎实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强化纪法意识,规范司法行为,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司法生态,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三是要加大对“三个规定”的学习力度。每位干警都要切实掌握“三个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要求,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和实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作风建设,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于律己,时刻警醒自身不触碰纪律红线,将“三个规定”各项内容实践应用到日常审判执行工作中,推动司法作风转变,提升司法公信力,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责任编辑: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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