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31日上午,汝州法院民二庭支部组织学习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活动。会上,支部书记冯书朝围绕学习主题进行汇报,庭长刘国卿同志作补充发言。
支部书记冯书朝作中心发言,他指出,学习《条例》对于加强党的建设、指导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基层组织处于党的工作最前沿,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领导延伸到基层的重要载体。选举产生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才能持续增强,党执政的组织基础才能根深蒂固,党的建设才能根深叶茂。
庭长刘国卿同志作补充发言,他指出,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和实际行动,通过“三会一课”、党日活动、学习强国APP等多种途径开展专题学习,引导广大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在“学”中强党性、正党风、严党纪,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增强制度意识,强化制度执行,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选举质量,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
会议要求,把加强党对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的领导放在突出位置,提前筹备谋划明年换届相关工作,确保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