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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中院纪检组、监察处到汝州法院督导以案促改工作

  发布时间:2020-11-27 17:18:12




    11月27日上午,平顶山市纪委监察委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乔义恩带领中院监察处副处长朱宏伟等一行四人莅临汝州市人民法院,就以张某违纪违法案为典型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汝州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崔光辉、执行局局长刘延斌陪同检查。

    崔光辉组长就汝州法院以案促改工作作了整体汇报,张某案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以来,汝州法院严格按照上级安排部署,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学习条规教育、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向纵深推进。

    刘延斌局长表示,执行局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重点是针对张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查摆剖析,对案件款发放的各个环节进行调研摸排,严格落实“一案一账户”、“四层把关制”“执行、财务部门双重审核制”“线上线下同步审批程序”等相关规定,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管案管权的工作格局。

    随后,督导组对照《以湛河区法院张某案为典型以案促改专项督察表》,逐条逐项查阅了汝州法院以案促改资料台账,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详细指导。

    乔义恩组长在听取汇报、检查相关材料后,对汝州法院以案促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以开展以案促改为契机,持续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执行部门要建立完备的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工作,提高办案安全水平。二是要强化警示教育和条规教育,定期研究分析典型案例,以事实警醒人,以思想教化人,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三是要紧盯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坚决堵住廉政风险流动,形成切实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责任编辑: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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