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原昌:
本院在执行马经文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韩原昌合同纠纷一案中,我院已依法对被执行人韩原昌位于汝州市纸坊镇纸南村老南厂的房产进行司法估价,经法院摇号随机确定,河南英成资产评估事务所作出豫英成评报(2020)1-10-2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的基准日为2020年10月22日,评估总价为410800元。
现通知被执行人韩原昌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本院领取评估报告,逾期视为送达,并依法对该评估财产进行公开拍卖。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汝州市老二门街60号(301室)
联系电话:0375-3322533(执行局史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