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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人民法院 2020年专职调解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18 16:12:18



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我院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政策水平,充分发挥诉调对接工作在缓解我院办案压力和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汝州市人民法院调解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调解员综合素质为核心,以增强调解员调处纠纷能力为目标,切实强化调解员培训工作,促进我院诉调对接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进一步完善。

二、把握重点原则

针对性原则:以调解工作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多途径、多形式、多模式开展培训,有针对性的解决调解员日常工作中常见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

实效性原则:紧密结合调解工作实际,以案例分析、分组讨论、视频教育等生动直观的方式,强化培训对日常工作的实践指导作用,发挥出应有的效果。

开放性原则:责任庭室要注重与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工会妇联组织之间的合作交流,“走出去”寻求培训机构和专家学者的理论指导,并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实行线上培训等开放式的培训方式。

三、培训目标

严格落实每季度一次的集中培训活动,通过培训促使调解员提升化解纠纷、处理争议的业务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合格、品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专业化调解员队伍,为促进我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四、培训内容

有培训任务的庭室要按照培训排期表,每季度确定一名员额法官对调解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须结合工作实际,在考虑调解员意见的基础上,由管理办公室确定每季度的培训主题。管理办公室负责确定培训时间、通知培训人员、发放培训材料、撰写培训信息等事项以及其他会务联络工作。全院各部门要积极动员、广泛参与,高度重视调解员培训工作, 为培训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五、培训方式

培训形式以采取集中培训为主,以会代训、调解员现场示范、案件调查分析研判、实地考察、现场观摩、参与法院审判实践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各有培训任务的庭室要积极探索创新培训方式,通过丰富培训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培训实效。

                    

附件:2020年调解员培训排期表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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