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汝州法院庙下法庭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庭长潘旭现的调解下,夫妻俩重归于好,成功挽救了一濒临破碎的家庭。
原告李某(女)与被告卢某(男)均系再婚,2016年双方相恋相识,同年生育一子,后奉子成婚。婚后初期,夫妻感情较好。
但近两年,卢某因外债所欠数额较大且不与妻子协商,双方矛盾愈发激烈,李某一气之下向法院起诉离婚。潘旭现庭长受理该案后,从李某与卢某的陈述中得知两人感情尚未达到完全破裂的地步,遂找到这对夫妻了解情况并做调解工作。先晓之以情,希望双方认识到自己重组家庭的不易及儿子年龄尚小,给彼此重新和好的机会;再则动之以理,指出双方均存在问题,妥善解决才是关键;最后导之以法,告知双方关于《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的规定,希望认真对待自己的婚姻。经过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双方都表示将会正视且改正不足,认真经营自己的婚姻。李某当庭撤回了起诉,夫妻二人重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