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转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汝州市法院速裁法官王朝霞充分利用“云上法庭”进行开庭,提速增效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
原告赵某某与被告周某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定于2021年4月28日开庭,开庭当日被告周某某来电表明其在云南,因为路途较远及工作原因,无法到汝州市法院开庭。了解到被告的实际情况后,承办法官王朝霞决定通过“云上法庭”如期开庭,由于被告周某某年纪较大,手机适用不熟练,经过近一小时的指导,被告周某某终于顺利进入云上法庭系统进行开庭,被告周某某对原告赵某某的诉讼请求均无异议,开庭后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周某某同意支付原告赵某某工程款24000元,于2021年4月5月起每月28日前支付原告工程款2500元至全部支付完毕为止。庭审结束后,被告周某某向承办法官表示了感谢。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路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王某某与被告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均定于2021年4月29日开庭,被告路某某与被告李某某均表示人在外地,往来开庭耽误时间和工作,因此无法到庭开庭,承办法官王朝霞考虑到案件实际情况,均通过“云上法庭”进行开庭,并促使两起案件的原被告均达成了调解。
汝州市法院改变传统的办案方式和审判理念,巧用“云上法庭”化解矛盾,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既避免了当事人往返奔波,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又高效便捷定纷止争,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