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人民法院
评估拍卖公告
姜倩倩:
关于申请执行人王振朝申请被执行人姜倩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豫0482民初228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登记在周亚东名下位于汝州市圣庄园小区15号楼13层西单元1306号房产一处,但被执行人至今仍未履行义务,现需要对查封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因你下落不明,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482执恢991号评估拍卖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汝州市人民法院
二O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汝州市平安大厦11、12楼
联系电话:0375-3322529(郭法官12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