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豫0482执恢249号
朱科伟:
关于申请执行人张永安申请执行朱科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朱科伟至今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1年5月10日河南英成资产评估事务所作出豫英成评报[2021]1-5-3号资产评估报告,对被执行人朱科伟名下的宝马牌(车牌号:豫DWL088)车辆予以评估,车辆评估价为25700元,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提出,届时本院将对该车辆在网上予以公开拍卖。
特此公告。
汝 州 市 人 民 法 院
二〇二一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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