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6日,恰逢周末,天气炎热,本应是在家休息的日子,民一庭张红克庭长为方便当事人诉讼,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放弃自己周日休息时间,通知当事人进行调解。
该案件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杨某因在外地办事未能到庭参加诉讼,电话联系后杨某表示只能在周末有空余时间,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且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愿,张红克庭长在周末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张庭长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杨某同意于2021年8月6日前将借款及利息支付给原告李某,双方再无其他经济纠纷和争执,张庭长随即当场制作调解书并送达给双方当事人。两位当事人对汝州市法院的高效及司法为民表示赞许。
炎炎夏日,张庭长帮助人民群众化解矛盾,排忧解难,为当事人送去一份“清凉”。作为宪法法律的坚守者,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张庭长坚持将调解理念贯穿案件始终,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用实际行动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