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暖心丨司法为民暖人心 当事人致谢送锦旗

  发布时间:2021-09-03 17:46:26



    2021年9月1日上午退休职工常某某将锦旗送到汝州法院执行局闫鹏飞副局长和执行干警武星广手中,常某某拉着闫鹏飞副局长的手激动地说:“真没想到疫情这么严重,你们还能把钱执行出来,感谢法院为群众办实事”。

    2018年6月1日汝州市人民法院受理常某某诉司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公开开庭审理,判决被告司某某偿还原告常某某借款15万元及利息。诉讼期间保全查封司某某购买的位于平顶山姚电大道西段南侧恒大名都的房产。判决生效后,司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常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司某某却因病死亡,使案件执行陷入困境,闫副局长改变执行策略,指挥执行干警调查被执行人司某某遗产,对被执行人司某某购买的位于平顶山姚电大道西段南侧恒大名都的房产进行实地调查,经查询该房产是按揭贷款购买,未交房,自司某某因病死亡后停止缴纳月供。执行干警武星广迅速启动评估拍卖程序,期间经历两次执行异议,两轮拍卖,克服疫情影响,于2021年7月13日在淘宝网拍卖成交,扣除银行抵押贷款等费用后,剩余86001元交付申请执行人常某某。

    申请执行人常某某鉴于被执行人司某某已经因病死亡,无财产可供执行,自愿放弃剩余全部案款,申请法院结案。该案的执行结案,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常某某的合法权益,常某某的晚年生活也有了基本保障。

责任编辑:宋佳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