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8日上午,汝州市某村村民胡某某及家人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办案神速”的锦旗送到民三庭张强伟法官手中,并连声表示感谢。
原告胡某、胡某某诉被告胡胡某、郭郭某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二原告承包位于汝州市某乡的土地,2013年3月,二原告将承包地中的23亩土地转包给二被告,之后二被告仅支付了前4年的土地承包金后,不再向原告支付承包金,故此二原告向法院起诉。
本案于2021年4月2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于2021年4月27日下发了民事判决书,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二被告收到判决书后不服提出上诉,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审判决。为感谢承办法官的辛勤付出,特意送来了锦旗。
沉甸甸的锦旗是对法官工作的肯定,更体现了法官在办案中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担当和作为,诠释了司法不仅有力量,更加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