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马法官,一管到底,让我这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真的谢谢您。”9月17日上午,在汝州法院道交一体化中心,当事人王某某手里拿着一面“公正执法 公道人心”的锦旗,口中不停地向办案法官马法官致谢。
事情回溯到两个月前,王某某以要求赔偿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费等各项损失为由将被告冯某某和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原来,在2020年底的一个凌晨,王某某在道路上打扫卫生时,被告冯某某驾驶汽车与其发生刮擦,车辆受损,王某某受伤。后经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冯某某对事故发生承担全部责任。法院经审查查明,确定王某某各项损失共计38000余元,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共计10000余元,须由冯某某承担。因对王某某的医疗费数额存有异议,冯某某在垫付了4500元后,对剩余的5500余元损失迟迟不愿赔付。马法官多次组织调解,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协调无果,在7月底下发了判决书。
判决书在8月份生效后,王某某当即申请了执行立案,而马法官心中一直挂念着这起案件。趁着冯某某再次到庭的机会,主动了解该案件执行情况后,把握时机,又是一番细致的释法明理、耐心劝说,冯某某当即表示愿意赔付。谈话结束后的第二天,冯某某便主动将剩余赔偿款付给了王某某。至此,本次纠纷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