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豫0482执恢991号
姜倩倩:
关于申请执行人王振朝申请执行你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本院依法作出(2019)豫0482执2984号执行裁定书,查封了你登记在周亚东名下位于汝州市圣庄园小区15号楼13层西单元1306号的房产一处,且已经河南中建兴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作出《豫郑中建兴业评字[2021]090014A号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报告》。现因你下落不明,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执行法官:郭亚伟 办公室电话:0375-3322529
地址:汝州市平安大厦12楼汝州法院执行局12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