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切实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汝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关于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汝州市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2日
关于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政法委员会通知要求,结合《汝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快速优化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是我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决策部署,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这次专项行动将紧紧围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这一总体目标,结合我院正在开展的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中“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精准发力、纠建并举,以推动我院工作作风实现新转变、执法司法质效实现新提升、法治环境实现新改观。
二、工作重点
一是贯彻审慎善意文明司法理念,积极落实“少捕慎押慎诉”司法政策,完善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依法保护企业及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二是强化法治保障,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三是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完善执行合同、破产案件审理及保护中小投资者等制度及配套保障机制,提升依法服务企业的能力。四是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持续开展问题整治,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
三、主要措施
(一)深入查摆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部门保护主义,全面深入査摆问题,确保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和顽瘴病疾査深査透。
一是广泛听取意见。组织干警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进行走访,听取意见建议。
二是实地调研走访。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等方式,听取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意见建议等方式,认真了解情况,宣讲法律知识,发现并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
三是全面排査案件。对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问题的案件,各部门要建立问题台账。重点排查以下几类案件:
(一)群众反映强烈的明显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的案件;
(二)涉企冤假错案;
(三)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案件;
(四)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五)民商事“积案”、刑事“挂案”;
(六)重大破产案件、涉企执行案件。
(二)着力抓好整改。对排查出问题的案件,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分析原因、查漏补缺、找准症结, 要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及时通过法律程序,依法纠正解决。
一是制定整改方案。对梳理出的问题和排查出的案件,各部门要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
二是分类进行整改。对存在执法司法问题的案件,要坚持有错必纠原则,及时通过法律程序,依法纠正解决;对法律政策理解与适用问题,研究制定规范性指导意见,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明确办案依据和标准;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执法司法问题,要认真研究,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进行治理;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要认真分析原因、找准症结,通过健全监督管理制约机制等有效措施推进整改。
三是严格责任查究。在纠正案件、整改问题的同时,要落实“一案双查”“一问三责”,逐案查明办案干警责任。对因能力水平不高、工作作风不实产生办案瑕疵的干警、要加强业务培训和批评教育;对违反审判职责造成严重执法司法问题的干警,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办案责任;对充当黑恶力“保护”、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执法司法腐败问题,要及时移交违纪违法线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杨长坡
副组长:袁黎晓 桂东辉 亓建文
崔光辉 刘延斌 车顺国
责任部门:本院各部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二庭,由桂东辉副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民二庭庭长刘国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各部门分别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的日常协调工作。
(二)突出重点,着力整改
各部门要根据方案要求,将案件自查与整改贯穿于整个专项行动始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予以纠正,认真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做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