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赵爱民:
本院关于申请执行人梁祥顶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赵爱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已依法对被执行人赵爱民位于汝州市专业户街综合市场8号楼西商铺9号商铺房产一套进行司法评估,经法院摇号随机确定,河南中达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豫中达信资评报字(2021)第1118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的基准日为2021年11月2日,评估总价为22万元。
现通知被执行人赵爱民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本院领取评估报告,逾期视为送达,并依法对该评估财产进行公开拍卖。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承办人:郭红光 联系电话:166*****
地址:汝州市平安大厦11楼11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