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30日,汝州市法院执行局干警刘高扬等人来到市某养老院,将全部执行案款1500元亲手交给90岁的申请执行人牛某某的手中。
该案为赡养纠纷案件,原告牛某某与被告刘某某系母子关系,原告因牛某某住在市某养老中心,每月需向养老中心缴纳1000元的费用,被告刘某某一直拖延支付费用,而原告还患有哮喘等疾病,需每日服用药物,仅是药物费每月就需要花费近400元,原告牛某某无奈将被告刘某某诉至法院。汝州市法院判决:刘某某每月向牛某某付赡养费250元(2021年8月—2022年1月)。判决生效后,被告刘某某仍迟迟不愿支付赡养费,原告牛某某随即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刘高扬接到此案后认真梳理案情,想到90岁的老人还在养老院等着赡养费,刘高扬内心十分焦虑,多次与被执行人刘某某电话联系,向其释法明理,督促其支付赡养费。经过耐心地劝说,被执行人刘某某认识到了错误,主动履行了案款。
考虑到申请执行人牛某某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执行干警刘高扬等人来到市某养老院,亲自将全部执行款1500元送到申请执行人牛某某的手中。“真是太谢谢你们了!”申请执行人牛某某热泪盈眶,激动地拉着执行干警的手,连声道谢。
民之所安、法之所系,群众的笑容就是对法院干警最大的鼓励与认可。汝州市法院将始终秉承司法为民初心,用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