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汝州市人民法院钟楼法庭庭长李亚芳收到了一条身在温州的当事人发来的微信:“衷心感谢汝州市人民法院李亚芳法官和各位参与此次案件的工作人员,您们辛苦了,我的案件已成功结案,感谢,感谢”……“您们太棒了,为您们点赞”。言词中难掩的感谢之情,让办案团队里的每个工作人员都深觉满足和自豪。
这是三个月前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温州某公司以要求被告河南某公司支付货款19万余元为由起诉至汝州市人民法院。鉴于原告方在外地,承办法官李亚芳采用微信群质证、线上开庭的方式完成了案件审理工作。由于双方在原采购合同到期后未能及时续签合同,原告按照温州当地“继续供货有签收即为有意继续履行原合同”的交易习惯持续向被告供货,被告却因对账目数额有异议消极应诉,不肯配合法庭查明事实。庭审结束后,李亚芳耐心同被告沟通,引导其讲明真实意愿和具体异议事项,精准把握到双方的矛盾症结后,李亚芳积极通过电话方式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河南某公司同意于2022年3月底前支付原告温州某公司货款16万元。3月底一到,原告如期拿到货款,案件圆满结案。
该起案件仅是汝州法院涉企案件办理中的一个缩影,工作人员尽心、暖心、悉心办案,屡次获得群众好评。汝州法院将持续发挥职能作用,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不断激发队伍的动力、能力、潜力,真正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求落实到每一起案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