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9日上午,申请执行人裴某将一面印有“执法为民、清正廉洁”的锦旗送到汝州法院执行局,对汝州法院高效、廉洁、文明执行表示感谢。
裴某申请执行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20年12月18日,汝州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某公司向裴某支付工程款14万余元,2021年2月18日,裴某申请强制执行,后双方达成长期履行的和解协议,该案终结执行。在和解协议的履行过程中,某公司以经营状况出现困难为由,不再履行和解协议。2022年3月7日,裴某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官刘帅杰承办该案件后,到公司进行实地调查,并与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取得联系,释法明理,督促其积极履行义务,如不能及时履行,将面临信用惩戒、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4月22日,该公司当场将剩余案件款交至申请人裴某手中,案件顺利执行完毕。收到案件款后,裴某对汝州法院的高效执行连声赞叹。
执行工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汝州法院执行局将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