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9日上午,由原告祁某某与被告裴某某提起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在汝州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张建明法官主持下完成调解。
该案是原告祁某某针对房屋漏水提起的排除妨碍诉讼。原告是被告的楼下邻居,因原告家厨房房顶漏水,与被告发生争执。双方甚至发生打斗,曾被公安机关拘留,但就民事赔偿部分仍然没有达成和解。后也经过小区物业的调解,但双方仍未达成和解。原被告对于赔偿金额争执不下,多次争吵。
案件涉及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张建明法官秉承“高效率、高质量”的审理理念,在庭前,首先安抚双方当事人的情绪,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抓住双方当事人关心的民事赔偿金为切入点,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针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认真回答。在调解过程中,原告针对涉案房屋的漏水情况提出鉴定申请,但张建明法官认为如果需要针对房屋漏水进行举证并且进行鉴定,那么鉴定耗费时间长、耗费金钱多。即使在双方当事人僵持不下的情况下,张建明法官仍然耐心调解。张建明法官建议双方退步,原告减少赔偿金额,被告增加赔偿金额。在经过一个小时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了和解协议。
这次成功的调解不仅提高了司法效率,大大缩短了办案时间,提高了办案质量,同时更有利于双方当事人未来和平友好相处。在审判案件过程中,张建明法官秉公办案、体恤民情,全心投入案件审理。汝州人民法院为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障人民的利益,呼应人民的诉求,在保障人民利益的同时,积极建设乡里邻里之间的友好关系,从而进一步推动社会美好生活的建设,共建和平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