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2022年8月30日晚,在汝州二高学术报告厅内,重返校园的学生们认真地听着“开学法治第一课”,站在讲台是该校“法治副校长”——汝州市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负责人闵梦磊。
“15岁的小明将压岁钱送给喜欢的女生可以吗?”“未成年人背着父母看直播打赏主播8万元,这些钱还能不能再要回来?”“张三非常喜欢篮球运动,周末约了几个朋友一起打球。在一次起跳抢篮板时,防守队员与他撞到一起,导致张三失去平衡摔倒在地。后经医生诊断,张三小腿轻微骨折,他所受的伤应该谁来负责?”……课堂上,闵梦磊以“学好民法典,护航人生路”为主题,介绍了《民法典》的概念、诞生过程和实施的重要意义,还结合当前的社会热点及本院审理的与青少年生活紧密相关的典型案例,重点阐述了《民法典》中涉未成年人的相关规定,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年龄界定的调整等内容,并通过例举诋毁英雄、高空抛物、任性取名、打赏主播、校园欺凌等典型案例,将一条条生硬艰涩的法条变成了一个个鲜活的法律小故事,深入浅出地阐释了未成年人日常生活中的法律权利和义务。与此同时,闵梦磊通过幽默诙谐的语言,让学生们在轻松有趣的氛围中理解、感受《民法典》,也在潜移默化中提高了高中生学习、应用《民法典》这部百科全书的主动性,在他们心中种下了一颗颗法律的“种子”。
“经过这一堂法治课的‘洗礼’,我感觉我们国家的法律越来越完善了,以后不管在学校还是在家中,都要自觉主动地学习各项法律知识,对法律常怀敬畏之心,同时也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课后,某高二同学表示这节特殊的“第一课”使自己和同学们受益匪浅:“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以后也会积极践行法律,争做守法公民,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民法护“未”,“典”亮青春。汝州市人民法院发挥职能作用,以“法治副校长”为载体,进一步加强法院与学校的合作联系,多举措、常态化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活动,有效提高青少年综合法律素养,宣传法治精神、播撒法治阳光,让法治观念的种子在更多的学生心中生根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