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娄森焱:
关于申请执行人张保军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娄森焱其他案由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豫0482执恢91号之五执行裁定书,查封、扣押你名下所有的车牌号豫CNZ678(奥德赛牌)小型普通客车一辆,且已由河南中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作出豫中企评报字(2022)第A-094号。现你下落不明,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15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三日
执行法官:于延鹏 办公电话:0375-3322521
地址:汝州市平安大厦12楼汝州市法院执行局12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