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灵宝恒拓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王继锋与被执行人灵宝恒拓置业有限公司、蔡万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已依法对被执行人灵宝恒拓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恒隆购物广场影院设备(详见查封财产清单)进行司法评估,经法院摇号随机确定,河南中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豫中企评报字(2022)第A-128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2月16日,评估价值:87.21万元,大写人民币捌拾柒万贰仟壹佰元整。
现通知被执行人灵宝恒拓置业有限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本院领取评估报告,逾期视为送达,并依法对该评估财产进行公开拍卖。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一月四日
联系人:李世昌 联系电话: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