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法院庙下人民法庭快速审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
原告杨某与被告赵某是劳务关系,被告安排原告在老酒厂南北下水管道、体育场、乐达金马等工地上干活,并按照原先约定好的天工计算原告工钱,经计算,被告目前欠原告11555元,经原告多次要,被告均以目前别人没有给他结算工钱、没钱为由拒不支付劳务报酬。
无奈之下,原告杨某向汝州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陈继征法官接到案件,经过阅卷后认为关键在于确定现在被告欠原告多少工钱,即通知原、被告到庭。原被告到庭后,陈继征法官引导原被告恢复劳务时期的友好关系,促使双方尽量恢复事实真相,经过算账双方确定欠款数额为5000元,最终双方达成了谅解,被告当即表示愿意按调解书执行。原被告双方对陈法官的为民服务精神和办案效率拍手称赞。
近年来,庙下人民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的作用,加大调解力度,践行司法便民、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减少群众的诉累,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称赞和好评!